全球反洗錢熱潮方興未艾,在OECD組織的要求下,許多國家為推進洗錢查緝,紛紛透過修法,強制企業將其相關資訊透明化。而台灣也順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(APG)要求,於2018年修正公司法第22條之1,強制公司每年需針對「董事」、「監察人」、「經理人」及持有「已發行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」等相關資訊,透過電子申報方式定期向政府申報。
政府擴大CTP申報對象的措施,對企業來說是憂喜參半。喜的是政府在防制洗錢上,採取較積極的作法,宣示台灣參與全球反洗錢的決心,讓台灣可以從APG評鑑中過關,企業的國際匯出入不受嚴格限制;憂的是政府全面監控公司資訊,在個資保護上是否令人安心,另一方面也擔心是否引發對企業展開大規模查稅動作。
依筆者了解,申報的目的在於杜絕洗錢行為而非查稅,而且針對查詢公司資訊的需求者,其身份及目的均有相關規範,並非完全公開公司資訊。另就實施現況來看,所揭露的資訊僅揭露第一層股東身份,若以境外法人身份投資,並未揭露至最終受益人,而且外國人在台灣設立的分公司亦無須申報。這幾點是否會成為防範的漏洞,未來值得觀察。
台灣已於2018年11月1日實行CTP申報制度,若未能在申報期限完成,且經催告後仍未執行,最高裁罰金額可至500萬,嚴重者政府可強制解散公司。以此觀察,台灣因應全球洗錢防範,相關規定將越來越嚴格,建議企業諮詢專業人士意見,降低公司經營風險。凱博擁有多年在兩岸三地服務的經驗,歡迎各行先進交流。
【作者李東憲是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總經理。/聯絡電話+886-2-27723111分機133李小姐】